貞 觀 元 年 , 擢 拜 中 書 舍 人 , 遷 兵 部 侍 郎 , 頻 使 突 厥 。 累 轉 靈 州 都 督 。 二 十 年 , 徵 為 兵 部 尚 書 。 又 奉 詔 安 撫 迴 紇 、 鐵 勒 部 落 。 時 延 陀 寇 邊 , 敦 禮 與 英 國 公 李 勣 擊 破 之 。 又 有 瀚 海 都 督 迴 紇 吐 迷 度 為 其 下 所 殺 , 詔 敦 禮 往 就 部 落 綏 輯 之 , 因 立 其 嗣 子 而 還 。 敦 禮 深 識 蕃 情 , 凡 所 奏 請 , 事 多 允 會 。
永 徽 四 年 , 代 高 季 輔 為 侍 中 , 累 封 固 安 縣 公 , 仍 修 國 史 。 六 年 , 加 光 祿 大 夫 , 代 柳 奭 為 中 書 令 , 尋 又 兼 檢 校 太 子 詹 事 。 敦 禮 以 老 疾 屢 陳 乞 請 退 。 顯 慶 元 年 , 拜 太 子 少 師 , 仍 同 中 書 門 下 三 品 。 敕 召 其 子 定 襄 都 督 府 司 馬 餘 慶 使 侍 其 疾 。 尋 卒 , 年 六 十 餘 。 高 宗 舉 哀 於 東 雲 龍 門 , 賜 東 園 祕 器 , 贈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、 并 州 大 都 督 , 陪 葬 昭 陵 , 賻 絹 布 八 百 段 、 米 粟 八 百 石 , 諡 曰 昭 。
子 餘 慶 , 官 至 兵 部 尚 書 。 敦 禮 孫 貞 慎 , 神 龍 初 為 兵 部 侍 郎 。
盧 承 慶 , 幽 州 范 陽 人 。 隋 武 陽 太 守 思 道 孫 也 。 父 赤 松 , 大 業 末 為 河 東 令 , 與 高 祖 有 舊 , 聞 義 師 至 霍 邑 , 棄 縣 迎 接 , 拜 行 臺 兵 部 郎 中 。 武 德 中 , 累 轉 率 更 令 , 封 范 陽 郡 公 , 尋 卒 。
承 慶 美 風 儀 , 博 學 有 才 幹 , 少 襲 父 爵 。 貞 觀 初 , 為 秦 州 都 督 府 戶 曹 參 軍 , 因 奏 河 西 軍 事 , 太 宗 奇 其 明 辯 , 擢 拜 考 功 員 外 郎 。 累 遷 民 部 侍 郎 。 太 宗 嘗 問 歷 代 戶 口 多 少 之 數 , 承 慶 敘 夏 、 殷 以 後 迄 于 周 、 隋 , 皆 有 依 據 , 太 宗 嗟 賞 久 之 。 尋 令 兼 檢 校 兵 部 侍 郎 , 仍 知 五 品 選 事 。 承 慶 辭 曰 : 「 選 事 職 在 尚 書 , 臣 今 掌 之 , 便 是 越 局 。 」 太 宗 不 許 , 曰 : 「 朕 今 信 卿 , 卿 何 不 自 信 也 ? 」 俄 歷 雍 州 別 駕 、 尚 書 左 丞 。
永 徽 初 , 為 褚 遂 良 所 構 , 出 為 益 州 大 都 督 府 長 史 。 遂 良 俄 又 求 索 承 慶 在 雍 州 舊 事 奏 之 , 由 是 左 遷 簡 州 司 馬 。 歲 餘 , 轉 洪 州 長 史 。 會 高 宗 將 幸 汝 州 之 溫 湯 , 擢 承 慶 為 汝 州 刺 史 , 入 為 光 祿 卿 。 顯 慶 四 年 , 代 杜 正 倫 為 度 支 尚 書 , 仍 同 中 書 門 下 三 品 。 尋 坐 度 支 失 所 , 出 為 潤 州 刺 史 , 再 遷 雍 州 長 史 , 加 銀 青 光 祿 大 夫 。
總 章 二 年 , 代 李 乾 祐 為 刑 部 尚 書 , 以 年 老 請 致 仕 , 許 之 , 仍 加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。 三 年 , 病 卒 , 年 七 十 六 。 臨 終 誡 其 子 曰 : 「 死 生 至 理 , 亦 猶 朝 之 有 暮 。 吾 終 , 斂 以 常 服 ; 晦 朔 常 饌 , 不 用 牲 牢 ; 墳 高 可 認 , 不 須 廣 大 ; 事 辦 即 葬 , 不 須 卜 擇 ; 墓 中 器 物 , 瓷 漆 而 已 ; 有 棺 無 槨 , 務 在 簡 要 ; 碑 誌 但 記 官 號 、 年 代 , 不 須 廣 事 文 飾 。 」 贈 幽 州 都 督 , 諡 曰 定 。
弟 承 業 , 亦 有 學 識 。 貞 觀 末 , 官 至 雍 州 長 史 、 檢 校 尚 書 左 丞 。 兄 弟 相 次 居 此 任 , 時 人 榮 之 。 俄 坐 承 慶 事 左 遷 忠 州 刺 史 。 顯 慶 初 , 復 為 雍 州 長 史 。 前 後 皆 有 能 名 。 三 遷 左 肅 機 , 兼 掌 司 列 選 事 , 賜 爵 魏 縣 子 。 總 章 中 , 卒 於 揚 州 大 都 督 府 長 史 , 贈 洺 州 刺 史 , 諡 曰 簡 。
承 業 弟 承 泰 , 齊 州 長 史 。 承 泰 子 齊 卿 , 長 安 初 , 為 雍 州 錄 事 參 軍 。 時 則 天 令 雍 州 長 史 薛 季 昶 擇 僚 吏 堪 為 御 史 者 〔 一 〕 , 季 昶 以 聞 齊 卿 , 薦 長 安 尉 盧 懷 慎 李 休 光 、 萬 年 尉 李 乂 崔 湜 、 咸 陽 丞 倪 若 水 、 盩 厔 尉 田 崇 辟 、 新 豐 尉 崔 日 用 , 後 皆 至 大 官 。 齊 卿 , 開 元 初 為 豳 州 刺 史 , 時 張 守 珪 為 果 毅 , 齊 卿 禮 接 之 , 謂 曰 : 「 十 年 內 當 知 節 度 。 」 果 如 其 言 , 時 人 謂 齊 卿 有 人 倫 之 鑒 。 齊 卿 好 酒 , 飲 至 斗 餘 不 亂 , 寬 厚 可 親 , 士 友 以 此 善 之 。 累 遷 太 子 詹 事 , 封 廣 陽 縣 公 , 尋 卒 。
承 慶 弟 孫 藏 用 , 別 有 傳 。
劉 祥 道 , 魏 州 觀 城 人 也 。 父 林 甫 , 武 德 初 為 內 史 舍 人 , 時 兵 機 繁 速 , 庶 事 草 創 , 高 祖 委 林 甫 專 典 其 事 , 以 才 幹 見 稱 。 尋 詔 與 中 書 令 蕭 瑀 等 撰 定 律 令 , 林 甫 因 著 律 議 萬 餘 言 。 久 之 , 擢 拜 中 書 侍 郎 , 賜 爵 樂 平 男 。 貞 觀 初 , 再 遷 吏 部 侍 郎 。 初 , 隋 代 赴 選 者 , 以 十 一 月 為 始 , 至 春 即 停 , 選 限 既 促 , 選 司 多 不 究 悉 。 時 選 人 漸 眾 , 林 甫 奏 請 四 時 聽 選 , 隨 到 注 擬 , 當 時 甚 以 為 便 。 時 天 下 初 定 , 州 府 及 詔 使 多 有 赤 牒 授 官 , 至 是 停 省 , 盡 來 赴 集 , 將 萬 餘 人 , 林 甫 隨 才 銓 擢 , 咸 得 其 宜 。 時 人 以 林 甫 典 選 , 比 隋 之 高 孝 基 。 三 年 , 病 卒 , 臨 終 上 表 薦 賢 , 太 宗 甚 嘉 悼 之 , 賜 絹 二 百 五 十 匹 。
祥 道 少 襲 父 爵 。 永 徽 初 , 歷 中 書 舍 人 、 御 史 中 丞 、 吏 部 侍 郎 。 顯 慶 二 年 , 遷 黃 門 侍 郎 , 仍 知 吏 部 選 事 。 祥 道 以 銓 綜 之 術 猶 有 所 闕 , 乃 上 疏 陳 其 得 失 。 其 一 曰 :
今 之 選 司 取 士 , 傷 多 且 濫 : 每 年 入 流 數 過 一 千 四 百 , 傷 多 也 ; 雜 色 入 流 , 不 加 銓 簡 , 是 傷 濫 也 。 經 明 行 修 之 士 , 猶 或 罕 有 正 人 , 多 取 胥 徒 之 流 , 豈 能 皆 有 德 行 。 即 知 共 釐 務 者 , 善 人 少 而 惡 人 多 。 有 國 以 來 , 已 四 十 載 , 尚 未 刑 措 , 豈 不 由 此 乎 ! 但 服 膺 先 王 之 道 者 , 奏 第 然 始 付 選 ; 趨 走 几 案 之 間 者 , 不 簡 便 加 祿 秩 。 稽 古 之 業 , 雖 則 難 知 , 斗 筲 之 材 , 何 其 易 進 ? 其 雜 色 應 入 流 人 , 望 令 曹 司 試 判 訖 , 簡 為 四 等 奏 聞 。 第 一 等 付 吏 部 , 第 二 等 付 兵 部 , 次 付 主 爵 , 次 付 司 勳 。 其 行 署 等 私 犯 公 坐 情 狀 可 責 者 , 雖 經 赦 降 , 亦 量 配 三 司 ; 不 經 赦 降 者 , 放 還 本 貫 。 冀 入 流 不 濫 , 官 無 冗 雜 , 且 令 胥 徒 之 輩 , 漸 知 勸 勉 。
其 二 曰 :
古 之 選 者 , 為 官 擇 人 , 不 聞 取 人 多 而 官 員 少 。 今 官 員 有 數 , 入 流 無 限 , 以 有 數 供 無 限 , 遂 令 九 流 繁 總 , 人 隨 歲 積 。 謹 約 準 所 須 人 , 量 支 年 別 入 流 者 。 今 內 外 文 武 官 一 品 以 下 , 九 品 已 上 , 一 萬 三 千 四 百 六 十 五 員 , 略 舉 大 數 , 當 一 萬 四 千 人 。 壯 室 而 仕 , 耳 順 而 退 , 取 其 中 數 , 不 過 支 三 十 年 。 此 則 一 萬 四 千 人 , 三 十 年 而 略 盡 。 若 年 別 入 流 者 五 百 人 , 經 三 十 年 便 得 一 萬 五 千 人 , 定 須 者 一 萬 三 千 四 百 六 十 五 人 , 足 充 所 須 之 數 。 況 三 十 年 之 外 , 在 官 者 猶 多 , 此 便 有 餘 , 不 慮 其 少 。 今 年 常 入 流 者 , 遂 逾 一 千 四 百 , 計 應 須 數 外 , 其 餘 兩 倍 。 又 常 選 放 還 者 , 仍 停 六 七 千 人 , 更 復 年 別 新 加 , 實 非 處 置 之 法 。
其 三 曰 :
儒 為 教 化 之 本 , 學 者 之 宗 , 儒 教 不 興 , 風 俗 將 替 。 今 庠 序 遍 於 四 海 , 儒 生 溢 於 三 學 , 誘 掖 之 方 , 理 實 為 備 , 而 獎 進 之 道 , 事 或 未 周 。 但 永 徽 已 來 , 于 今 八 載 , 在 官 者 以 善 政 粗 聞 , 論 事 者 以 一 言 可 採 , 莫 不 光 被 綸 音 , 超 升 不 次 。 而 儒 生 未 聞 恩 及 , 臣 故 以 為 獎 進 之 道 未 周 。
其 四 曰 :
國 家 富 有 四 海 , 已 四 十 年 , 百 姓 官 僚 , 未 有 秀 才 之 舉 。 豈 今 人 之 不 如 昔 人 , 將 薦 賢 之 道 未 至 ? 寧 可 方 稱 多 士 , 遂 間 斯 人 。 望 六 品 已 下 , 爰 及 山 谷 , 特 降 綸 言 , 更 審 搜 訪 , 仍 量 為 條 例 , 稍 加 優 獎 。 不 然 , 赫 赫 之 辰 , 斯 舉 遂 絕 , 一 代 盛 事 , 實 為 朝 廷 惜 之 。
其 五 曰 :
唐 、 虞 三 載 考 績 , 黜 陟 幽 明 。 兩 漢 用 人 , 亦 久 居 其 職 。 所 以 因 官 命 氏 , 有 倉 、 庾 之 姓 。 魏 、 晉 以 來 , 事 無 可 紀 。 今 之 在 任 , 四 考 即 遷 。 官 人 知 將 秩 滿 , 必 懷 去 就 ; 百 姓 見 有 遷 代 , 能 無 苟 且 。 以 去 就 之 人 , 臨 苟 且 之 輩 , 責 以 移 風 易 俗 , 其 可 得 乎 ! 望 經 四 考 , 就 任 加 階 , 至 八 考 滿 , 然 後 聽 選 。 還 淳 反 樸 , 雖 未 敢 必 期 ; 送 故 迎 新 , 實 稍 減 勞 弊 。
其 六 曰 :
尚 書 省 二 十 四 司 及 門 下 中 書 都 事 、 主 書 、 主 事 等 〔 二 〕 , 比 來 選 補 , 皆 取 舊 任 流 外 有 刀 筆 之 人 。 縱 欲 參 用 士 流 , 皆 以 儔 類 為 恥 , 前 後 相 承 , 遂 成 故 事 。 但 掖 省 崇 峻 , 王 言 祕 密 , 尚 書 政 本 , 人 物 攸 歸 , 而 多 用 胥 徒 , 恐 未 盡 銓 衡 之 理 。 望 有 釐 革 , 稍 清 其 選 。
明 年 , 中 書 令 杜 正 倫 亦 言 入 流 人 多 , 為 政 之 弊 。 高 宗 遣 祥 道 與 正 倫 詳 議 其 事 。 時 公 卿 已 下 憚 於 改 作 , 事 竟 不 行 。
祥 道 尋 以 修 禮 功 , 進 封 陽 城 縣 侯 。 四 年 , 遷 刑 部 尚 書 , 每 覆 大 獄 , 必 歔 欷 累 歎 , 奏 決 之 日 , 為 之 再 不 食 。 龍 朔 元 年 , 權 檢 校 蒲 州 刺 史 。 三 年 , 兼 檢 校 雍 州 長 史 , 俄 遷 右 相 。 祥 道 性 謹 慎 , 既 居 宰 相 , 深 懷 憂 懼 , 數 自 陳 老 疾 , 請 退 就 閑 職 。 俄 轉 司 禮 太 常 伯 , 罷 知 政 事 。 麟 德 二 年 , 將 有 事 於 泰 山 , 有 司 議 依 舊 禮 , 皆 以 太 常 卿 為 亞 獻 , 光 祿 卿 為 終 獻 。 祥 道 駁 曰 : 「 昔 在 三 代 , 六 卿 位 重 , 故 得 佐 祠 。 漢 、 魏 以 來 , 權 歸 臺 省 , 九 卿 皆 為 常 伯 屬 官 。 今 登 封 大 禮 , 不 以 八 座 行 事 , 而 用 九 卿 , 無 乃 徇 虛 名 而 忘 實 事 乎 ! 」 高 宗 從 其 議 , 竟 以 司 徒 徐 王 元 禮 為 亞 獻 , 祥 道 為 終 獻 。 事 畢 , 進 爵 廣 平 郡 公 。 乾 封 元 年 , 又 上 表 乞 骸 骨 , 優 制 加 金 紫 光 祿 大 夫 , 聽 致 仕 。 其 年 卒 , 年 七 十 一 , 贈 幽 州 都 督 , 諡 曰 宣 。 子 齊 賢 襲 爵 。
齊 賢 , 初 自 侍 御 史 出 為 晉 州 司 馬 , 高 宗 聞 其 方 正 , 甚 禮 之 。 時 將 軍 史 興 宗 嘗 從 帝 於 苑 中 弋 獵 , 因 言 晉 州 出 好 鷂 , 劉 齊 賢 見 為 司 馬 , 請 使 捕 之 。 帝 曰 : 「 劉 齊 賢 豈 是 覓 鷂 人 耶 ! 卿 何 以 此 待 之 ? 」 遂 止 。 齊 賢 後 避 章 懷 太 子 名 , 改 名 景 先 。 永 淳 中 , 累 遷 黃 門 侍 郎 、 同 中 書 門 下 平 章 事 。 則 天 臨 朝 , 代 裴 炎 為 侍 中 。 及 裴 炎 下 獄 , 景 先 與 鳳 閣 侍 郎 胡 元 範 抗 詞 明 其 不 反 , 則 天 甚 怒 之 。 炎 既 誅 死 , 景 先 左 遷 普 州 刺 史 , 未 到 , 又 貶 授 吉 州 長 史 。 永 昌 年 , 為 酷 吏 所 陷 , 繫 於 獄 , 自 縊 死 , 仍 籍 沒 其 家 。 景 先 自 祖 、 父 三 代 皆 為 兩 省 侍 郎 及 典 選 , 又 叔 父 吏 部 郎 中 應 道 、 從 父 弟 禮 部 侍 郎 令 植 等 八 人 , 前 後 為 吏 部 郎 中 員 外 , 有 唐 已 來 , 無 有 其 比 云 。
李 敬 玄 , 亳 州 譙 人 也 。 父 孝 節 , 穀 州 長 史 。 敬 玄 博 覽 群 書 , 特 善 五 禮 。 貞 觀 末 , 高 宗 在 東 宮 , 馬 周 啟 薦 之 , 召 入 崇 賢 館 , 兼 預 侍 讀 , 仍 借 御 書 讀 之 。 敬 玄 雖 風 格 高 峻 , 有 不 可 犯 之 色 , 然 勤 於 造 請 , 不 避 寒 暑 , 馬 周 及 許 敬 宗 等 皆 推 薦 延 譽 之 。 乾 封 初 , 歷 遷 西 臺 舍 人 、 弘 文 館 學 士 。
總 章 二 年 , 累 轉 西 臺 侍 郎 , 兼 太 子 右 中 護 、 同 東 西 臺 三 品 , 兼 檢 校 司 列 少 常 伯 。 時 員 外 郎 張 仁 禕 有 時 務 才 , 敬 玄 以 曹 事 委 之 。 仁 禕 始 造 姓 曆 , 改 修 狀 樣 、 銓 曆 等 程 式 , 處 事 勤 勞 , 遂 以 心 疾 而 卒 。 敬 玄 因 仁 禕 之 法 , 典 選 累 年 , 銓 綜 有 序 。 自 永 徽 以 後 , 選 人 轉 多 , 當 其 任 者 , 罕 聞 稱 職 , 及 敬 玄 掌 選 , 天 下 稱 其 能 。 預 選 者 歲 有 萬 餘 人 , 每 於 街 衢 見 之 , 莫 不 知 其 姓 名 。 其 被 放 有 訴 者 , 即 口 陳 其 書 判 失 錯 及 身 負 殿 累 , 略 無 差 殊 。 時 人 咸 服 其 強 記 , 莫 之 敢 欺 。 選 人 有 杭 州 參 軍 徐 太 玄 者 , 初 在 任 時 , 同 僚 有 張 惠 犯 贓 至 死 , 太 玄 哀 其 母 老 , 乃 詣 獄 自 陳 與 惠 同 受 。 惠 贓 數 既 少 , 遂 得 減 死 , 太 玄 亦 坐 免 官 , 不 調 十 餘 年 。 敬 玄 知 而 大 嗟 賞 之 , 擢 授 鄭 州 司 功 參 軍 , 太 玄 由 是 知 名 , 後 官 至 祕 書 少 監 、 申 王 師 , 以 德 行 為 時 所 重 。 敬 玄 賞 鑒 多 此 類 也 。 咸 亨 二 年 , 授 中 書 侍 部 , 餘 並 如 故 。 三 年 , 加 銀 青 光 祿 大 夫 , 行 吏 部 侍 郎 , 依 舊 兼 太 子 右 庶 子 、 同 中 書 門 下 三 品 。 四 年 , 監 修 國 史 。 上 元 二 年 , 拜 吏 部 尚 書 , 仍 依 舊 兼 太 子 左 庶 子 , 監 修 國 史 、 同 中 書 門 下 三 品 。
敬 玄 久 居 選 部 , 人 多 附 之 。 前 後 三 娶 , 皆 山 東 士 族 , 又 與 趙 郡 李 氏 合 譜 , 故 臺 省 要 職 , 多 是 其 同 族 婚 媾 之 家 。 高 宗 知 而 不 悅 , 然 猶 不 彰 其 過 。 儀 鳳 元 年 , 代 劉 仁 軌 為 中 書 令 。 調 露 二 年 , 吐 蕃 入 寇 , 仁 軌 先 與 敬 玄 不 協 , 遂 奏 請 敬 玄 鎮 守 西 邊 。 敬 玄 自 以 素 非 邊 將 之 才 , 固 辭 。 高 宗 謂 曰 : 「 仁 軌 若 須 朕 , 朕 即 自 往 , 卿 不 得 辭 也 。 」 竟 以 敬 玄 為 洮 河 道 大 總 管 , 兼 安 撫 大 使 , 仍 檢 校 鄯 州 都 督 , 率 兵 以 禦 吐 蕃 。 及 將 戰 , 副 將 工 部 尚 書 劉 審 禮 先 鋒 擊 之 。 敬 玄 聞 賊 至 , 狼 狽 卻 走 。 審 禮 既 無 繼 援 , 遂 沒 于 陣 。 俄 有 詔 留 敬 玄 於 鄯 州 防 禦 , 敬 玄 累 表 稱 疾 , 乞 還 醫 療 , 許 之 。 既 入 見 , 驗 疾 不 重 , 高 宗 責 其 詐 妄 , 又 積 其 前 後 愆 失 , 貶 授 衡 州 刺 史 。 稍 遷 揚 州 大 都 督 府 長 史 。 永 淳 元 年 卒 , 年 六 十 八 , 贈 兗 州 都 督 。 撰 禮 論 六 十 卷 、 正 論 三 卷 、 文 集 三 十 卷 。
子 思 沖 , 神 龍 初 , 歷 工 部 侍 郎 、 左 羽 林 軍 將 軍 , 從 節 愍 太 子 誅 武 三 思 , 事 敗 見 殺 , 籍 沒 其 家 。
敬 玄 弟 元 素 , 亦 有 吏 才 , 初 為 武 德 令 。 時 懷 州 刺 史 李 文 暕 將 調 率 金 銀 造 常 滿 樽 以 獻 , 百 姓 甚 弊 之 , 官 吏 無 敢 異 議 者 。 元 素 抗 詞 固 執 , 文 暕 乃 損 其 制 度 , 以 家 財 營 之 。 延 載 元 年 , 自 文 昌 左 丞 遷 鳳 閣 侍 郎 、 鳳 閣 鸞 臺 平 章 事 , 加 銀 青 光 祿 大 夫 。 萬 歲 通 天 二 年 , 坐 與 洛 州 錄 事 參 軍 綦 連 耀 交 結 , 為 武 懿 宗 所 陷 , 被 殺 。 神 龍 初 雪 免 。
李 義 琰 , 魏 州 昌 樂 人 , 常 州 刺 史 玄 道 族 孫 也 。 其 先 自 隴 西 徙 山 東 , 世 為 著 姓 。 父 玄 德 , 癭 陶 令 。 義 琰 少 舉 進 士 , 累 補 太 原 尉 。 時 李 勣 為 并 州 都 督 , 僚 吏 皆 望 風 慴 懼 , 義 琰 獨 廷 折 曲 直 , 勣 甚 禮 之 。 義 琰 , 麟 德 中 為 白 水 令 , 有 能 名 , 拜 司 刑 員 外 郎 。 上 元 中 , 累 遷 中 書 侍 郎 , 又 授 太 子 右 庶 子 、 同 中 書 門 下 三 品 。 時 天 后 預 知 國 政 , 高 宗 嘗 欲 下 詔 令 后 攝 知 國 事 , 義 琰 與 中 書 令 郝 處 俊 固 爭 , 以 為 不 可 , 事 竟 寢 。 義 琰 身 長 八 尺 , 博 學 多 識 , 高 宗 每 有 顧 問 , 言 皆 切 直 。 章 懷 太 子 之 廢 也 , 高 宗 慰 勉 官 僚 , 盡 捨 罪 , 令 復 其 位 , 庶 子 薛 元 超 等 皆 舞 蹈 謝 恩 , 義 琰 獨 引 罪 涕 泣 , 時 論 美 之 。
義 琰 宅 無 正 寢 , 弟 義 璡 為 岐 州 司 功 參 軍 , 乃 市 堂 材 送 焉 。 及 義 璡 來 覲 , 義 琰 謂 曰 : 「 以 吾 為 國 相 , 豈 不 懷 愧 , 更 營 美 室 , 是 速 吾 禍 , 此 豈 愛 我 意 哉 ! 」 義 璡 曰 : 「 凡 人 仕 為 丞 尉 , 即 營 第 宅 , 兄 官 高 祿 重 , 豈 宜 卑 陋 以 逼 下 也 ? 」 義 琰 曰 : 「 事 難 全 遂 , 物 不 兩 興 。 既 有 貴 仕 , 又 廣 其 宇 , 若 無 令 德 , 必 受 其 殃 。 吾 非 不 欲 之 , 懼 獲 戾 也 。 」 竟 不 營 構 , 其 木 為 霖 雨 所 腐 而 棄 之 。
義 琰 後 改 葬 父 母 , 使 舅 氏 移 其 舊 塋 , 高 宗 知 而 怒 曰 : 「 豈 以 身 在 樞 要 , 凌 蔑 外 家 , 此 人 不 可 更 知 政 事 。 」 義 琰 聞 而 不 自 安 , 以 足 疾 上 疏 乞 骸 骨 , 乃 授 銀 青 光 祿 大 夫 , 聽 致 仕 。 乃 將 歸 東 都 田 里 , 公 卿 已 下 祖 餞 於 通 化 門 外 , 時 人 以 比 漢 之 二 疏 。 垂 拱 初 , 起 為 懷 州 刺 史 。 義 琰 自 以 失 則 天 意 , 恐 禍 及 , 固 辭 不 拜 。 四 年 , 卒 於 家 。
義 琰 從 祖 弟 義 琛 , 永 淳 初 , 為 雍 州 長 史 。 時 關 輔 大 飢 , 高 宗 令 貧 人 散 於 商 、 鄧 逐 食 。 義 琛 恐 黎 人 流 轉 , 因 此 不 還 , 固 爭 之 。 由 是 忤 旨 , 出 為 梁 州 都 督 , 轉 岐 州 刺 史 , 稱 為 良 吏 。 卒 官 。
高 宗 時 宰 相 , 又 有 孫 處 約 、 樂 彥 瑋 、 趙 仁 本 , 並 有 名 跡 。
孫 處 約 者 , 汝 州 郟 城 人 也 。 貞 觀 中 , 為 齊 王 祐 記 室 。 祐 既 失 德 , 處 約 數 上 書 諫 之 。 祐 既 誅 , 太 宗 親 檢 其 家 文 疏 , 得 處 約 諫 書 , 甚 嗟 賞 之 。 累 轉 中 書 舍 人 。 其 年 , 中 書 令 杜 正 倫 奏 請 更 授 一 舍 人 , 與 處 約 同 知 制 誥 , 高 宗 曰 : 「 處 約 一 人 足 辦 我 事 , 何 須 多 也 。 」 處 約 以 預 修 太 宗 實 錄 成 , 賜 物 七 百 段 。 三 遷 中 書 侍 郎 , 與 李 勣 、 許 敬 宗 同 知 國 政 。 尋 避 中 宮 諱 , 改 名 茂 道 。 坐 事 左 轉 司 禮 少 常 伯 。 顯 慶 中 , 拜 少 司 成 , 以 老 疾 請 致 仕 , 許 之 , 尋 卒 。
子 佺 , 睿 宗 時 為 左 羽 林 大 將 軍 , 征 契 丹 戰 歿 。
樂 彥 瑋 者 , 雍 州 長 安 人 。 顯 慶 中 , 為 給 事 中 。 時 故 侍 中 劉 洎 之 子 詣 闕 上 言 洎 貞 觀 末 為 褚 遂 良 所 譖 枉 死 , 稱 冤 請 雪 , 中 書 侍 郎 李 義 府 又 左 右 之 。 高 宗 以 問 近 臣 , 眾 希 義 府 之 旨 , 皆 言 其 枉 。 彥 瑋 獨 進 曰 「 劉 洎 大 臣 , 舉 措 須 合 軌 度 , 人 主 暫 有 不 豫 , 豈 得 即 擬 負 國 。 先 朝 所 責 , 未 是 不 愜 。 且 國 君 無 過 舉 , 若 雪 洎 之 罪 , 豈 可 謂 先 帝 用 刑 不 當 乎 ? 」 然 其 言 , 遂 寢 其 事 。 彥 瑋 尋 丁 憂 , 起 為 唐 州 刺 史 。 及 入 辭 , 高 宗 記 其 言 直 , 復 拜 東 臺 舍 人 。 累 遷 西 臺 侍 郎 、 同 東 西 臺 三 品 。 乾 封 元 年 , 代 劉 仁 軌 為 大 司 憲 , 官 名 復 舊 , 改 為 御 史 大 夫 。 上 元 三 年 卒 , 贈 秦 州 都 督 。 永 昌 年 , 以 子 思 晦 貴 , 重 贈 揚 州 大 都 督 。
思 晦 , 則 天 時 官 至 鸞 臺 侍 郎 , 兼 檢 校 天 官 尚 書 、 同 鳳 閣 鸞 臺 三 品 , 為 酷 吏 所 殺 。
趙 仁 本 者 , 陝 州 河 北 人 也 。 貞 觀 中 , 累 轉 殿 中 侍 御 史 。 自 義 寧 已 來 , 詔 敕 皆 手 自 纂 錄 , 臨 事 皆 暗 記 之 , 甚 為 當 時 所 伏 。 會 有 敕 差 一 御 史 遠 使 , 同 列 遞 相 辭 託 , 仁 本 越 次 請 行 , 言 於 治 書 侍 御 史 馬 周 曰 「 食 君 之 祿 , 死 君 之 事 , 雖 復 跋 涉 艱 險 , 所 不 敢 辭 也 。 」 及 迴 , 事 又 稱 旨 , 擢 吏 部 員 外 郎 。 乾 封 中 , 歷 遷 東 臺 侍 郎 、 同 東 西 臺 三 品 , 尋 轉 司 列 少 常 伯 , 知 政 事 如 故 。 時 許 敬 宗 為 右 相 , 頗 任 權 勢 , 仁 本 拒 其 請 託 , 遂 為 敬 宗 所 搆 , 俄 授 尚 書 左 丞 , 罷 知 政 事 。 咸 亨 初 卒 官 。
史 臣 曰 : 崔 、 盧 數 公 , 皆 以 忠 清 文 行 , 致 位 樞 要 , 恪 恭 匪 懈 , 以 保 名 位 , 誠 所 謂 持 盈 守 成 , 太 平 之 君 子 。 然 敬 玄 之 擢 太 玄 , 可 謂 能 舉 善 者 矣 。 義 琰 腐 材 而 不 營 第 舍 , 可 謂 有 儉 德 矣 。 彥 瑋 獨 遏 姦 臣 , 仁 本 請 當 遠 使 , 終 昇 輔 相 , 不 亦 宜 乎 !
贊 曰 : 盧 、 劉 兩 族 , 奕 世 名 卿 。 二 李 、 二 樂 , 俱 號 公 清 。 權 臣 獨 抗 , 美 第 不 營 。 以 茲 輔 弼 , 無 愧 德 聲 。
〔 二 〕 尚 書 省 二 十 四 司 及 門 下 中 書
都 事 主 書 主 事 等 「 門 下 」 下 各 本 原 有 「 省 」 字 , 據 冊
府 卷 四 七 三 刪 。
先 是 , 庶 人 承 乾 廢 黜 , 宮 僚 多 被 除 削 , 久 未 收 敘 。 敬 宗 上 表 曰 : 「 臣 聞 先 王 慎 罰 , 務 在 於 恤 刑 ; 往 哲 寬 仁 , 義 在 於 宥 過 。 聖 人 之 道 , 莫 尚 于 茲 。 竊 見 廢 宮 官 僚 〔 一 〕 , 五 品 以 上 , 除 名 棄 斥 , 頗 歷 歲 時 。 但 庶 人 疇 昔 之 年 , 身 處 不 疑 之 地 , 苞 藏 悖 逆 , 陰 結 宰 臣 , 所 預 姦 謀 , 多 連 宗 戚 。 禍 生 慮 表 〔 二 〕 , 非 可 防 萌 , 宮 內 官 僚 , 迥 無 關 預 。 今 乃 投 鼠 及 器 , 孰 謂 無 冤 ? 焚 山 毀 玉 , 稍 同 遷 怒 。 伏 尋 先 典 , 例 有 可 原 。 昔 吳 國 陪 臣 , 則 爰 絲 不 坐 於 劉 濞 ; 昌 邑 中 尉 , 則 王 吉 免 緣 於 海 昏 。 譬 諸 欒 布 , 乃 策 名 於 彭 越 ; 比 乎 田 叔 , 亦 委 質 於 張 敖 。 主 以 凶 逆 , 陷 其 誅 夷 ; 臣 以 賢 良 , 荷 彼 收 擢 。 歷 觀 往 代 , 此 類 尤 多 ; 近 者 有 隋 , 又 遵 斯 義 。 楊 勇 之 廢 , 罪 止 加 於 佞 人 , 李 綱 之 徒 , 皆 不 預 於 刑 網 。 古 今 裁 其 折 衷 , 史 籍 稱 為 美 談 。 而 今 張 玄 素 、 令 狐 德 棻 、 趙 弘 智 、 裴 宣 機 、 蕭 鈞 等 , 並 砥 節 勵 操 , 有 雅 望 於 當 朝 ; 經 明 行 修 , 播 令 名 於 天 下 。 或 以 直 言 而 遭 箠 扑 , 或 以 忤 意 而 見 猜 嫌 , 一 概 雷 同 , 並 罹 天 憲 , 恐 於 王 道 , 傷 在 未 弘 。 」 由 是 玄 素 等 稍 得 敘 用 。
二 十 一 年 , 加 銀 青 光 祿 大 夫 。
高 宗 嗣 位 , 代 于 志 寧 為 禮 部 尚 書 。 敬 宗 嫁 女 與 蠻 酋 馮 盎 之 子 , 多 納 金 寶 , 為 有 司 所 劾 , 左 授 鄭 州 刺 史 。 永 徽 三 年 , 入 為 衛 尉 卿 , 加 弘 文 館 學 士 , 兼 修 國 史 。 六 年 , 復 拜 禮 部 尚 書 。 高 宗 將 廢 皇 后 王 氏 而 立 武 昭 儀 , 敬 宗 特 贊 成 其 計 。 長 孫 無 忌 、 褚 遂 良 、 韓 瑗 等 並 直 言 忤 旨 , 敬 宗 與 李 義 府 潛 加 誣 構 , 並 流 死 於 嶺 外 。
顯 慶 元 年 , 加 太 子 賓 客 , 尋 冊 拜 侍 中 , 監 修 國 史 。 三 年 , 進 封 郡 公 , 尋 贈 其 父 善 心 為 冀 州 刺 史 。 高 宗 因 於 古 長 安 城 遊 覽 , 問 侍 臣 曰 : 「 朕 觀 故 城 舊 基 , 宮 室 似 與 百 姓 雜 居 , 自 秦 、 漢 已 來 , 幾 代 都 此 ? 」 敬 宗 對 曰 : 「 秦 都 咸 陽 , 郭 邑 連 跨 渭 水 , 故 云 『 渭 水 貫 都 , 以 象 天 河 』 。 至 漢 惠 帝 始 築 此 城 , 其 後 苻 堅 、 姚 萇 、 後 周 並 都 之 。 」 帝 又 問 : 「 昆 明 池 是 漢 武 帝 何 年 中 開 鑿 ? 」 敬 宗 對 曰 : 「 武 帝 遣 使 通 西 南 夷 , 而 為 昆 明 滇 池 所 閉 〔 三 〕 , 欲 伐 昆 明 國 , 故 因 鎬 之 舊 澤 , 以 穿 此 池 , 用 習 水 戰 , 元 狩 三 年 事 也 。 」 帝 因 令 敬 宗 與 弘 文 館 學 士 具 檢 秦 、 漢 已 來 歷 代 宮 室 處 所 以 奏 。 其 年 , 代 李 義 府 為 中 書 令 。 任 遇 之 重 , 當 朝 莫 比 。
龍 朔 二 年 , 從 新 令 改 為 右 相 , 加 光 祿 大 夫 。 三 年 , 冊 拜 太 子 少 師 、 同 東 西 臺 三 品 , 並 依 舊 監 修 國 史 。 乾 封 初 , 以 敬 宗 年 老 , 不 能 行 步 , 特 令 與 司 空 李 勣 每 朝 日 各 乘 小 馬 入 禁 門 至 內 省 。
敬 宗 自 掌 知 國 史 , 記 事 阿 曲 。 初 , 虞 世 基 與 敬 宗 父 善 心 同 為 宇 文 化 及 所 害 , 封 德 彝 時 為 內 史 舍 人 , 備 見 其 事 , 因 謂 人 曰 : 「 世 基 被 誅 , 世 南 匍 匐 而 請 代 ; 善 心 之 死 , 敬 宗 舞 蹈 以 求 生 。 」 人 以 為 口 實 , 敬 宗 深 銜 之 , 及 為 德 彝 立 傳 , 盛 加 其 罪 惡 。 敬 宗 嫁 女 與 左 監 門 大 將 軍 錢 九 隴 , 本 皇 家 隸 人 , 敬 宗 貪 財 與 婚 , 乃 為 九 隴 曲 敘 門 閥 , 妄 加 功 績 , 并 升 與 劉 文 靜 、 長 孫 順 德 同 卷 。 敬 宗 為 子 娶 尉 遲 寶 琳 孫 女 為 妻 , 多 得 賂 遺 , 及 作 寶 琳 父 敬 德 傳 , 悉 為 隱 諸 過 咎 。 太 宗 作 威 鳳 賦 以 賜 長 孫 無 忌 , 敬 宗 改 云 賜 敬 德 。 白 州 人 龐 孝 泰 , 蠻 酋 凡 品 , 率 兵 從 征 高 麗 , 賊 知 其 懦 , 襲 破 之 。 敬 宗 又 納 其 寶 貨 , 稱 孝 泰 頻 破 賊 徒 , 斬 獲 數 萬 , 漢 將 驍 健 者 , 唯 蘇 定 方 與 龐 孝 泰 耳 , 曹 繼 叔 、 劉 伯 英 皆 出 其 下 。 虛 美 隱 惡 如 此 。 初 , 高 祖 、 太 宗 兩 朝 實 錄 , 其 敬 播 所 修 者 , 頗 多 詳 直 , 敬 宗 又 輒 以 己 愛 憎 曲 事 刪 改 , 論 者 尤 之 。 然 自 貞 觀 已 來 , 朝 廷 所 修 五 代 史 及 晉 書 、 東 殿 新 書 、 西 域 圖 志 、 文 思 博 要 、 文 館 詞 林 、 累 璧 、 瑤 山 玉 彩 、 姓 氏 錄 、 新 禮 , 皆 總 知 其 事 , 前 後 賞 賚 , 不 可 勝 紀 。
敬 宗 好 色 無 度 。 其 長 子 昂 頗 有 才 藻 , 歷 位 太 子 舍 人 , 母 裴 氏 早 卒 。 裴 侍 婢 有 姿 色 , 敬 宗 嬖 之 , 以 為 繼 室 , 假 姓 虞 氏 。 昂 素 與 通 , 烝 之 不 絕 。 敬 宗 怒 黜 虞 氏 , 加 昂 以 不 孝 , 奏 請 流 于 嶺 外 。 顯 慶 中 , 表 乞 昂 還 , 除 虔 化 令 , 尋 卒 。 咸 亨 元 年 , 抗 表 乞 骸 骨 , 詔 聽 致 仕 , 仍 加 特 進 , 俸 祿 如 舊 。 三 年 薨 , 年 八 十 一 。 高 宗 為 之 舉 哀 , 廢 朝 三 日 , 詔 文 武 百 官 就 第 赴 哭 , 冊 贈 開 府 儀 同 三 司 、 揚 州 大 都 督 , 陪 葬 昭 陵 。 文 集 八 十 卷 。
太 常 將 定 諡 , 博 士 袁 思 古 議 曰 : 「 敬 宗 位 以 才 昇
, 歷 居 清 級 , 然 棄 長 子 於 荒 徼 , 嫁 少 女 於 夷 落 。 聞 詩 學
禮 , 事 絕 於 趨 庭 ; 納 采 問 名 , 唯 聞 於 黷 貨 。 白 圭 斯 玷 ,
有 累 清 塵 , 易 名 之 典 , 須 憑 實 行 。 按 諡 法『
名 與 實 爽 曰 繆 』 , 請 諡 為 『 繆 』 。 」 敬 宗 孫 太 子 舍 人
彥 伯 不 勝 其 恥 , 與 思 古 大 相 忿 競 , 又 稱 思 古 與 許 氏 先 有
嫌 隙 , 請 改 諡 官 。 太 常 博 士 王 福 畤 議 曰 : 「 諡 者 , 飾 終
之 稱 也 , 得 失 一 朝 , 榮 辱 千 載 。 若 使 嫌 隙 是 實 , 即 合 據
法 推 繩 ; 如 其 不 虧 直 道 , 義 不 可 奪 , 官 不 可 侵 , 二 三 其
德 , 何 以 言 禮 ? 福 畤 忝 當 官 守 , 匪 躬 之 故 。 若 順 風 阿 意
, 背 直 從 曲 , 更 是 甲 令 虛 設 , 將 謂 禮 院 無 人 , 何 以 激 揚
雅 道 , 顧 視 同 列 ! 請 依 思 古 諡 議 為 定 。 」 戶 部 尚 書 戴 至
德 謂 福 畤 曰 : 「 高 陽 公 任 遇 如 此 , 何 以 定 諡 為 『 繆 』 ?
」 答 曰 : 「 昔 晉 司 空 何 曾 薨 , 太 常 博 士 秦 秀 諡 為 繆 醜 公
。 何 曾 既 忠 且 孝 , 徒 以 日 食 萬 錢 , 所 以 貶 為 繆 醜 。 況 敬
宗 忠 孝 不 逮 於 曾 , 飲 食 男 女 之 累 , 有 逾 於 何 氏 , 而 諡 之
為 『 繆 』 , 無 負 於 許 氏 矣 。 」 時 有 詔 令 尚 書 省 五 品 已 上
重 議 〔 四 〕 , 禮 部 尚 書 楊 思 敬 議 稱 〔 五 〕 : 「 按 諡 法 『
既 過 能 改 曰 恭 』 , 請 諡 曰 『 恭 』 。 」 詔 從 其 議 。
彥 伯 , 昂 之 子 , 起 家 著 作 郎 。 敬 宗 末 年 文 筆 , 多 令 彥 伯 代 作 。 又 納 婢 妾 讒 言 , 奏 流 於 嶺 表 , 後 遇 赦 得 還 , 除 太 子 舍 人 。 早 卒 , 有 集 十 卷 。
李 義 府 , 瀛 州 饒 陽 人 也 。 其 祖 為 梓 州 射 洪 縣 丞 , 因 家 於 永 泰 。 貞 觀 八 年 , 劍 南 道 巡 察 大 使 李 大 亮 以 義 府 善 屬 文 , 表 薦 之 。 對 策 擢 第 , 補 門 下 省 典 儀 。 黃 門 侍 郎 劉 洎 、 持 書 御 史 馬 周 皆 稱 薦 之 , 尋 除 監 察 御 史 。 又 敕 義 府 以 本 官 兼 侍 晉 王 。 及 昇 春 宮 , 除 太 子 舍 人 , 加 崇 賢 館 直 學 士 , 與 太 子 司 議 郎 來 濟 俱 以 文 翰 見 知 , 時 稱 來 、 李 。 義 府 嘗 獻 承 華 箴 , 其 辭 曰 :
邃 初 冥 昧 , 元 氣 氤 氳 。 二 儀 始 闡 , 三 才 既 分 。 司 乾 立 宰 , 出 震 為 君 。 化 昭 淳 朴 , 道 映 典 墳 。 功 成 揖 讓 , 事 極 華 、 勛 。 肇 興 夏 啟 , 降 及 姬 文 。 咸 資 繼 德 , 永 樹 高 芬 。 百 代 沿 襲 , 千 齡 奉 聖 。 粵 若 我 后 , 丕 承 寶 命 。 允 穆 三 階 , 爰 齊 七 政 。 時 雍 化 洽 , 風 移 俗 盛 。 載 崇 國 本 , 式 延 家 慶 。 震 維 標 德 , 離 言 體 正 。 寄 切 宗 祧 , 事 隆 監 撫 。 思 皇 茂 則 , 敬 詢 端 輔 。 業 光 啟 、 誦 , 藝 優 干 羽 。 九 載 崇 儒 , 三 朝 問 豎 。 歷 選 儲 儀 , 遺 文 在 斯 。 望 試 登 俎 , 高 諭 喬 枝 。 俯 容 思 順 , 非 禮 無 施 。 前 修 盛 業 , 來 哲 通 規 。 飭 躬 是 蹈 , 則 叡 問 風 馳 ; 立 志 或 爽 , 則 玄 猷 日 虧 。 無 恃 尊 極 , 修 途 難 測 ; 無 恃 親 賢 , 失 德 靡 全 。 勿 輕 小 善 , 積 小 而 名 自 闢 ; 勿 輕 微 行 , 累 微 而 身 自 正 。 佞 諛 有 類 , 邪 巧 多 方 。 其 萌 不 絕 , 其 害 必 彰 。 監 言 斯 屏 , 儲 業 攸 昌 。 竊 惟 令 嗣 , 有 殊 前 事 。 雖 以 貴 以 賢 , 而 非 長 非 次 。 皇 明 睠 德 , 超 倫 作 貳 。 匪 懋 聲 華 , 莫 酬 恩 異 。 匪 崇 徽 烈 , 莫 符 天 志 。 勉 之 又 勉 , 光 茲 守 器 。 下 臣 司 箴 , 敢 告 近 侍 。
太 子 表 上 其 文 , 優 詔 賜 帛 四 十 匹 , 又 令 預 撰 晉 書 。
高 宗 嗣 位 , 遷 中 書 舍 人 。 永 徽 二 年 , 兼 修 國 史 , 加 弘 文 館 學 士 。 高 宗 將 立 武 昭 儀 為 皇 后 , 義 府 嘗 密 申 協 贊 , 尋 擢 拜 中 書 侍 郎 、 同 中 書 門 下 三 品 , 監 修 國 史 , 賜 爵 廣 平 縣 男 。 義 府 貌 狀 溫 恭 , 與 人 語 必 嬉 怡 微 笑 , 而 褊 忌 陰 賊 。 既 處 權 要 , 欲 人 附 己 , 微 忤 意 者 , 輒 加 傾 陷 。 故 時 人 言 義 府 笑 中 有 刀 , 又 以 其 柔 而 害 物 , 亦 謂 之 「 李 貓 」 。
顯 慶 元 年 , 以 本 官 兼 太 子 右 庶 子 , 進 爵 為 侯 。 有 洛 州 婦 人 淳 于 氏 , 坐 姦 繫 於 大 理 , 義 府 聞 其 姿 色 , 囑 大 理 丞 畢 正 義 求 為 別 宅 婦 , 特 為 雪 其 罪 。 卿 段 寶 玄 疑 其 故 , 遽 以 狀 聞 , 詔 令 按 其 事 , 正 義 惶 懼 自 縊 而 死 。 侍 御 史 王 義 方 廷 奏 義 府 犯 狀 , 因 言 其 初 容 貌 為 劉 洎 、 馬 周 所 幸 , 由 此 得 進 , 言 詞 猥 褻 。 帝 怒 , 出 義 方 為 萊 州 司 戶 , 而 不 問 義 府 姦 濫 之 罪 。 義 府 云 : 「 王 御 史 妄 相 彈 奏 , 得 無 愧 乎 ? 」 義 方 對 云 : 「 仲 尼 為 魯 司 寇 七 日 , 誅 少 正 卯 於 兩 觀 之 下 ; 義 方 任 御 史 旬 有 六 日 , 不 能 去 姦 邪 於 雙 闕 之 前 , 實 以 為 愧 。 」 尋 兼 太 子 左 庶 子 。
二 年 , 代 崔 敦 禮 為 中 書 令 , 兼 檢 校 御 史 大 夫 , 監 修 國 史 、 學 士 並 如 故 。 尋 加 太 子 賓 客 , 進 封 河 間 郡 公 。 三 年 , 又 追 贈 其 父 德 晟 為 魏 州 刺 史 , 諸 子 孩 抱 者 並 列 清 官 , 詔 為 造 甲 第 , 榮 寵 莫 之 能 比 。 而 義 府 貪 冒 無 厭 , 與 母 、 妻 及 諸 子 、 女 婿 賣 官 鬻 獄 , 其 門 如 市 。 多 引 腹 心 。 廣 樹 朋 黨 , 傾 動 朝 野 。 初 , 杜 正 倫 為 中 書 侍 郎 , 義 府 時 任 典 儀 , 至 是 乃 與 正 倫 同 為 中 書 令 。 正 倫 每 以 先 進 自 處 , 不 下 義 府 , 而 中 書 侍 郎 李 友 益 密 與 正 倫 共 圖 議 義 府 , 更 相 伺 察 。 義 府 知 而 密 令 人 封 奏 其 事 。 正 倫 與 義 府 訟 於 上 前 , 各 有 曲 直 。 上 以 大 臣 不 和 , 兩 責 之 , 左 貶 義 府 為 普 州 刺 史 , 正 倫 為 橫 州 刺 史 , 友 益 配 流 峰 州 。 四 年 , 復 召 義 府 兼 吏 部 尚 書 、 同 中 書 門 下 三 品 , 自 餘 官 封 如 故 。
龍 朔 元 年 , 丁 母 憂 去 職 。 二 年 , 起 復 為 司 列 太 常 伯 、 同 東 西 臺 三 品 。 義 府 尋 請 改 葬 其 祖 父 , 營 墓 於 永 康 陵 側 。 三 原 令 李 孝 節 私 課 丁 夫 車 牛 , 為 其 載 土 築 墳 , 晝 夜 不 息 。 於 是 高 陵 、 櫟 陽 、 富 平 、 雲 陽 、 華 原 、 同 官 、 涇 陽 等 七 縣 以 孝 節 之 故 , 懼 不 得 已 , 悉 課 丁 車 赴 役 。 高 陵 令 張 敬 業 恭 勤 怯 懦 , 不 堪 其 勞 , 死 於 作 所 。 王 公 已 下 , 爭 致 贈 遺 , 其 羽 儀 、 導 從 、